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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严控新增道路客运班线和运力

发布日期:2010-08-2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中国交通报字号:[ ]


日前,交通运输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国务院“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调控,扎实推进道路客运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通知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宏观调控为主线,严格控制新增道路客运班线和运力,防止运力盲目发展,提高客车实载率和能源利用效率;严格执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依法做好并完善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工作;积极推进道路客运结构调整,提高营运客车实载率,提高集约化程度;健全道路客运市场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制度,建立道路客运信息监测和统计分析机制,加强对道路客运经济运行信息的动态监控和实载率统计测算工作,准确掌握包括客车实载率在内的道路客运经济运行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道路客运管理工作内部监督制度,并加强对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据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严格控制新增各类运力:对未纳入年度发展计划的客运班线和运力,原则上不得审批;对年平均实载率低于70%的县际以上客运班线,一律不得新增运力,并从严控制新增座位数;对一类客运班线、与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平行的客运班线,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增运力;对与现有班线重复里程在70%以上的二类以上客运班线,严格控制新增班线和运力;加强客运包车运力调控,努力做到运力供需平衡。

 此外,交通运输部要求,从今年9月1日起,地市和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将许可同意的新增(含增班)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情况按季度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每年12月底,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汇总整理本省年度新增客运班线、新增运力以及实载率变化情况,填写《新增客运班线运力汇总表》和《原有客运班线新增运力汇总表》,并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对各地将贯彻落实运力调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相关结果通报全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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