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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资格管理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10-09-09访问次数: 字号:[ ]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市运管处   黄劲

  从业资格管理既是道路运输管理的创新,也是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与时俱进,而且又是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运作,所以掌握和运用好这个政策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业资格管理大家都很熟悉,可以讲是小科题,大文章,讲是一个系统工程一点不为过,我们现在仅仅涉足的是一个单方面的内容,要讲清这个问题很不容易,因为涉及的东西很多。今天借这个机会给大家汇报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从业资格管理的发展历程(或基础情况)以及今后的展望

  实施从业资格管理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也是道路运输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从整个交通层面上看,道路运输行业在交通系统内最先实施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早在95年交通部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我国要建立职业资格制度”的要求,在道路运输行业中明确了逐步建立持证上岗制度,并写进了2001-2010年《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则纲要》(交通部交公路发[2001]698号文件):“推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车辆驾驶员、危险品运输相关人员、车辆维修人员、车辆检验人员、乘(站)务员以及培训教学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这是从业资格制度的雏形。

  1999年实施了经营性客货运输驾驶员准驾证制度,老一点的人都知道过去管出租车都搞了上岗证。

  2001年上岗证调整为从业资格证制度。

  2001年10月11日交通部发布了7号部令《营运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制度》规定2002年7月1日起实施,因为当时这项工作刚开始起步,相关的要求都比较低,7号部令也只有五章二十九条,但为了把这一工作有序开展好,交通部连续下了了四个文件:

  ①“关于贯彻实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的通知”(2001年11月12日交通部交公路发[2001]652号文件),明确了过渡期。

  ② “关于贯彻《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2002年2月4日交通部办公厅厅公路字[2002]43号文件),规定了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专用章式样,《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培训、考试、发行程序;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实际操作考试车辆及场地规定。

  ③《营运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2001年11月12日交通部交公路发[2001]653号文件)。

  ④《营运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2001年11月12日交通部公路发[2001]651号文件)。

  这项工作引起了全国各省市交通部门的高度重视,如省交通厅2002年1月15日以湘交运管字[2002]15号文件下发了《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出台了55号《关于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329号《关于核定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费和《从业资格证》工本费试行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同时召开了高规格宣贯会议,全面启动和铺开了从业资格证的管理工作。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出台后,交通部重新颁布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9号部令,从2007年3月1日施行,这个部令相比原7号部令更加全面,章节、条件、内容都增加了,有六章五十三条,新的部令给道路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契机,也表明了交通部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2007年交通部专门召开了全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会议,部长李盛霖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2008年部里印发了《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中长期规划纲要》

  今年又发了《关于加强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工作的指导意见》。8月18日交通运输部在内蒙召开了全国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工作座谈会,部长、分管副部长都参加了会议,会议交流了工作经验,研究探讨了当前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这也是交通运输新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个从业资格专题会议,体现了部领导的高度重视,对今后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道路运输行业推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长算有十多年的历史,短算从部7号部令开始也有近8年的时间,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005年,交通部成立了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形成了交通部归口,司局监督指导,专门机构承办的工作格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立了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验船师、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等四项国家级职业资格制度。确定了交通行业特有职业24个(含74个特有工种),并得到了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复,在全国初步确认了50个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全国取得从业资格证件的人员达1800多万人,其中经营性道路运输客货运输驾驶员1400万,危货运输人员68万人,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152万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人员37万人。我市已发证5万多人,从业资格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继续教育(培训)制度、考试制度、从业资格证件管理制度、评价和注册管理(登记服务)制度、从业管理制度、诚信考核制度相继建立并完善,社会影响力逐渐扩大,从业人员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相应地得到了提升。

  西方发达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经过了100多年,相比之下,我们虽然起步晚,但起点高,进展快,工作推进比较稳定,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在实施从业资格管理的过程中也有不少的问题,各省工作发展不平衡,宽严尺度操作把关不一,配套制度滞后,培训制度要严格落实部教学大纲的要求十分困难,干扰因素很多,考试制度的权威性还要加强,要借鉴交警考试工作的经验,不断加以完善,提高权威,我省维修及其它业务从业人员的评价、注册管理工作尚开展起来,继续教育等配套制度尚未形成,今后的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和繁重。各级道路运管机构都要正视目前已取得的成绩和不足,看清我们面临的新形势和发展趋势,从以下三个方面增强紧迫感:

  第一、充分认识实施从业资格管理的重大意义和面临的新形势。

  实施从业资格管理不仅拓展和延伸了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也是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工作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对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也是有深远的影响力,对规范从业人员水准,引导从业人员提高素质,提高市场的人才竞争能力,与国际劳务市场的规则有机接轨都有紧密的联系,中国加WTO后,包括劳务市场在内的许多领域不断开放,对个人资格要求越来越高,并按照国际贯例要求实现国际双边和多边互认,我国政府曾作出的入世承诺中,涉及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承诺包括5个领域的特别承诺和两个方面的共同性承诺,要求尽快建立和实施符合国际贯例的职业资格制度,今年11月10日在北京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交通部长第四次会议,各成员国(6个)和观察员国(印度等5个)就制定上合组织成员国公路协调发展规划,确定新的公路基础设施示范项目,上合组织成员国交通领域人员培训和经验交流,共同消除国际道路运输领域现存障碍,《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了广泛的共识。我国有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广西、云南、西藏等省(自治区)与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老挝、越南等15个国家接壤,有着长达22000多公里的陆上边界,不算海上运输,今后的运输国际化,人才国际化的趋势将越来越强劲,这些形势都对我们加快从业资格管理都提出了紧迫的要求,也需要我们对这项工作有一个新的定位和更高的认识。

  第二、与发达国家比较我们还有很大的差距。

  这些年来我们也看到了,驾校不抓培训,驾驶员申办从业资格证根本不想培训、动不动就找关系,我国实施从业资格管理政策相比发达国家是比较宽松的。

  在美国,对于客车驾驶员,美国联邦及州政府建立了包含CDL在内的客车驾驶员资格和标准。客车驾驶员应具备基本的英语读写能力,能够识读交通标志、撰写报告、与政府和公共服务官员交流,并通过有关汽车运输安全法规方面的测试。

  公民年满19岁且取得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申请出租车驾驶员资格。申请人需要提供如社会保险卡、未欠罚单证明、美国居留权等证明,并接受指纹扫描建档以确认是否有犯罪记录,还要在指定检测机构完成药物测试。

  对于货车驾驶员,美国联邦政府及各州法规均规定了货车驾驶员的资格标准,一般各州法规要比联邦法规更加严格。普通货车驾驶员必须获得所在州颁发的C类驾驶执照,而驾驶设计载重量超过26000磅的货车,必须获得商业驾驶执照CDL。

  在美国从事州内、州际以及国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均需取得危货运输驾驶资格。以加利福尼亚州为例,危货运输驾驶员需参加专门的培训课程,并通过危货运输驾驶员考试后,才能取得签注“危险品运输”的商业驾驶执照(CDL)。申请人在获得CDL资格后,通过专门的危货运输驾驶员资格审核并参加危货运输专项能力培训与测试,考核合格后即可在原CDL资格上签注“H”或“X”标识,表明具备危险货物运输驾驶的专业能力和资格。除此之外,美国还引入了针对申请人的“安全威胁评估”和“犯罪记录调查”等环节,以及与危险货物及其运输相关的知识测试。危货运输驾驶员资格有效期为5年,而商业驾驶执照则为8年,两者可按不同的有效周期分别进行换证。

  美国注重对驾驶员的信息化管理,建立了信息量庞大、信息内容完整的驾驶员数据库。各州可通过查验记录获得驾驶员在其他州被扣押或取消驾驶执照的信息,从而拒绝其在该州的CDL申请。一人不能同时获得多个驾驶许可,当申请者获得CDL时,其他驾驶执照将自动失效。

  以出租汽车为例,在各国的出租车司机职业资格制度中,以英国伦敦最为严格与规范。伦敦对出租车司机职业资格设立了高准入门槛,申请出租车司机职业资格除应持有驾驶执照、年满21周岁、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健康标准、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等基本条件外,还要参加城市地理知识测验和驾驶技能考试。申请人一般需要2到4年的时间才能取得全伦敦经营普通出租车司机职业资格,2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取得郊区经营普通出租车司机职业资格。出租车司机职业资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

  伦敦严格管理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如不按规定携带资格证、不佩带徽章、拒载或酒后驾车,处200英镑以上5000英镑以下的罚款,并暂停直至撤销其出租车司机职业资格;对于伪造出租车司机职业资格证及徽章的,将被判处无限额罚款和10年监禁。

  第三、未来的发展和奋斗目标。

  今后的十年,交通部制定了新的发展目标,在这里我也给大家介绍一下,使大家心中有个数,可以讲前景是十分乐观的。归纳起来有10项工作任务。

  (一)建立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体系。建立部、省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管理体系;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协作、运行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能够满足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需要的管理人员队伍、质量督导人员队伍、培训师资和考评人员队伍及专家队伍。

  (二)建立全国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在全国初步构建布局合理、特点鲜明的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站,有条件的省级交通部门建立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满足交通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的实际需要。

  (三)建立交通行业职业资格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质量督导制度;建立培训教师、质量督导人员诚信培训和考核记录制度;推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体系认证,建立退出和惩处机制。

  (四)建立健全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1.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职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职业资格;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注册结构工程师(桥梁工程)职业资格;国际海运师职业资格;其他(随着交通行业职业资格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逐步在交通行业中关系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岗位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

  2.能力水平评价制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评价制度;船舶理货人员能力水平评价制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能力水平评价制度;救捞及水下工程人员能力水平评价制度;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人员能力水平评价制度。其他(随着交通行业职业资格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逐步在交通行业中关系公众利益的重要岗位建立健全能力水平评价制度)。

  3.理顺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建立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公路与桥隧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与桥隧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4.配合有关部门健全以下职业资格制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交通);注册安全工程师(交通);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

  5.完成交通行业职业资格配套制度建设等工作。 建立健全与交通行业职业资格相配套的注册管理或登记服务制度、执业管理制度、继续教育制度等;适时开展有关专业学历教育评估工作;开展与国(境)外职业资格的双边或多边互认工作。

  (五)建立健全交通行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加快建立交通行业24个职业(74个工种)技能鉴定制度。加强交通行业新职业、新工种的调查研究,并争取国家职业资格主管部门把交通行业主要职业(工种)纳入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逐步扩大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领域,适应交通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性的要求。

  (六)积极探索建立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积极探索建立道路运输职业经理人、物流师、汽车租赁师、机动车评估师等具有交通行业特色、符合市场需求、有利行业发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七)大力推行交通行业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制度。

  抓紧制定注册验船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等职业资格制度的继续教育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体系,把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或登记的重要依据,保证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的知识更新。

  (八)积极推进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与从业准入制度、单位资质和信用体系评价制度、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和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相衔接。

  积极推进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与职业教育培训制度改革相衔接。引导交通职业院校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核心,根据交通职业标准和考试(培训)大纲及时修订教学大纲,改进培养方式和方法,逐步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双证书制度。

  (九)加快编制交通行业主要职业国家标准、培训教材和技能鉴定题库。

  加快制定交通行业主要职业国家标准,开发配套的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和鉴定题库,逐步将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更新为职业标准,并不断提高职业标准、培训教材和试题库的质量。

  (十)加强交通行业职业资格信息化建设。

  二、涉及从业资格管理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九条(四)款

  第二十三条(三)款

  第二十四条(二)款

  第六十五条

  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属行政许可。《道条》在设置行政许可时明的规定有五项:客运、货运、站场、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际上在条例中影含了6项行政许可,即客运中的线路审批、,货运中的危货审批、国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考试、危货上岗证、机动车维修和检测要符合国家标准,(技术标准就是限制性条件,必须达到的),总共十一项行政许可。

  2、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涉及从业资格管理的条款:

  第六条(二、三)款

  第三十四条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七条(二)款

  第五十二条(二)款、

  第五十三条(一)、(三)款、

  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9号(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9号部令是从业资格管理的一个主导性法规,有很多条款具有突破性,它的出台我认为得力于三个有利条件,一是有上位法的支撑,就是《道例》、《条例》标志着国家上位法的形成,为今后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法》奠定了基础。(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直到2003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才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二是有几年从业资格管理的工作基础。三是面临很严峻的安全形势,需要加强从业人员教育,迫切地需要提高从业人员素质,2005年中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万起,造成98738人死亡,47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死亡人数占中国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的四分之三,因驾驶员因素导致交通事故占总数的92%以上。我看了一个资料:全世界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达120多万人,还有5000多万人受伤,比重大疾病死亡总人数还要多,平均每6秒钟就有一个人因交通事故死亡或严重受伤。“十五”期间,我国机动车每年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每年至少新增汽车驾驶员550万人。到今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76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达6962万辆,机动车驾驶人达1.88亿,其中汽车驾驶员接近1.3亿人,可以看出部令出台的紧迫性和我们任务的坚巨性。

  4、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技术要求(JT/T698---2007)

  5、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GB/T21338---2008)

  6、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113号)

  7、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印制发放办法的通知(厅职评字[2007]65号)

  8、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的通知(湘运管驾培发[2005]96号)

  9、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运管驾培发[2006]66号)

  三、当前抓好从业资格管理的建议和想法

  1、统一思想、知其轻重

  从业资格管理是道路运输行政管理从设备、车辆等硬件管理转向人员素质等软件管理的重大突破,这个管理由弱变强,由单项到整体,涉及到整个道路运输业,含盖了客货运、站场、维修、驾培、安全、稽查等各个方面,也涉及到所有业务领域,今后会逐步演变成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因此我们的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集中精力把这项工作抓好,依法依规严格操作,使其发展好。

  2、统筹兼顾、通盘布局

  随着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深度发展,各级运管部门要逐步摆正从业资格管理的工作位置,在工作中统筹兼顾,通盘考虑,把它纳入运管行政管理的重要工作去抓,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设立专门的机构,配强力量,切实抓好这一工作,做到工作有归口,环节有着落,监管有部门,工作一盘棋。去年我们处里早就成立了考试管理办公室,正科级机构,可以说是棋高一着。

  3、严格管理、加强监督

  必须依法依规操作管理,严把准入关,从培训、考试(评价)、发证、建档、补证、审验、再教育各环节,都必须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要以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精神对待这项工作,在工作中逐步树立良好的工作权威和社会影响,要确保从业资格管理的质量,确保从业资格管理逐步与国际职业资格接轨,国际互认不含水份,同时要加强从业资格的日常监管工作。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道路运输管理机关的监管责任,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要切实履行责任,维护运输市场的公正公平,遏制和纠正从业人员的不法行为,促进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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